公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示本市既有建築物建置汽機車充電設備得申請綠屋頂及建立綠能示範社區評估診斷或專案補助
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或智慧建築改善作業須知」第12點第5款規定,於受理補助申請期間,與本府現正推行之建築智慧綠能政策相關設施者列為優先補助項目之一,查建置汽機車充電設備業納入本府刻正推行之「建置友善電動車環境」政策重要指標之一,故符合旨揭評估診斷及專案補助之項目。
基於補助社區公用原則,改善補助或評估診斷範圍以社區公用之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或經協調約定可供社區公用之空間為限。
詳細函釋如下方相關檔案,如有相關疑問可隨時向建管處或台灣建築中心洽詢。建管處服務專線:1999轉8404、8405(外縣市請撥02-27258404、02-27258405)/台灣建築中心服務專線:02-86676111轉15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