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 114年度(低蘊含碳)建築講習會 》免費報名中!
敬邀各單位及相關從業者踴躍報名參加低蘊含碳建築講習活動。 您知道嗎? 自116年起所有公有新建建築物都應申請取得低碳(低蘊含碳)建築標示。 依據內政部114年6月12日研訂發布之「公有建築工程全生命週期節中能減碳作業指引」自 116 年 7 月 1 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 需同時申請低碳(低蘊含碳)建築標示,且其低碳建築等級至 少須達 2 級以上,並自 119 年起須達 1 級以上。 為使一般社會大眾瞭解,並鼓勵建商、建築師及相關業界投入興建低蘊含碳建築物,本計畫舉辦推廣講習會,介紹本制度的內容和評定計算方式,同時結合地方政策與實際案例進行分享。期望通過講習會推廣,促使更多建築項目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採用低碳技術和材料,推動整個行業向低碳、綠色、可持續方向發展;並隨著低蘊含碳建築理念的普及和實施,促使我國的建築業在應對氣候變遷做出重要貢獻。 本年度將辦理4場次推廣活動,分別為: 1. 北部場:9月26日(五) 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N201多功能教室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 2. 中部場:10月28日(二) 臺中市政府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3樓簡報室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3樓) 3. 南部場:10月23日(四) 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第一會議室 (臺南市南區南門路 261 號) 4. 東部場:11月7日(五) 宜蘭縣政府2樓多媒體簡報室 (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2樓) 聯絡窗口 : (02) 8667-6111 分機 2256-賴小姐 / 分機 2251-王先生 電子郵件 : yunqing@tabc.org.tw 傳真資訊 : (02) 8667-6222 聯絡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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